交通事故处理中责任划分的时间主要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来确定,具体如下:
一般情况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 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应当在 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需要检验、鉴定的情况
对于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案件,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 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综合以上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时间主要取决于事故的性质及是否需要检验、鉴定等程序。在一般情况下,责任认定书会在10日内出具;若涉及逃逸案件或需要检验鉴定,则可能会延长至15日或更长时间,但总时长通常不会超过40日。
因此,办理责任划分的时间主要取决于具体情况,但最长不超过40日。建议事故当事人及时与交警部门联系,了解案件进展并按时领取责任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