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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怎么递交

提交质疑的方式如下:

登录系统

登录后,点击左侧的“我的质疑项目”,选择“可质疑项目”子栏目;在“可质疑”页签下选择需要提交质疑申请的项目。

选择项目

点击需要进行质疑项目的编号,弹出评标公示结果页面。点击右上角的“质疑”按钮后,进入填写质疑理由、上传相关文档附件的页面。

填写质疑理由

填写质疑理由:必填项。建议先在文本编辑器如Word中写好,然后直接粘贴到该处。

上传附件:非必填项。建议上传压缩文件或Word、PDF格式的文件,附件个数不限,但单个附件大小不能超过5MB。上传附件后可对附件进行下载查看或删除。

提交申请

填好质疑申请后,点击页面右上角的“提交”按钮,弹出提交质疑申请的确认框。点击“确定”后,仔细阅读红色字体部分,并严格按照其提示内容进行操作。点击右上角的“确认”按钮后,将对质疑申请进行提交;点击“修改”按钮,可对质疑理由和附件进行修改。

确认与打印

点击“确认”按钮后出现一系列的质疑申请确认提示框,两次均点击“确定”后,完成在线质疑申请的提交,即完成网上操作部分。建议完成此操作后,返回“已质疑项目”子栏目中查看,如有该项目表明质疑申请已经成功提交。

书面质疑材料

质疑申请提交成功后,弹出“评标结果公示表”页面,点击右上角的“打印”按钮,打印该页面,并按照红色字体说明的内容执行网下操作。

线下递交

质疑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包括质疑函、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授权文件等材料。质疑函应参照附件范本。

时间要求

对中标结果质疑的流程中,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建议:

确保在质疑期限内完成质疑申请,并在提交前仔细检查所有必填项和附件。

如果需要修改质疑内容,可以在提交前通过“修改”按钮进行修改。

提交后,可以通过“已质疑项目”子栏目查看质疑申请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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