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嫖娼的拘留期限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根据该法律,卖淫、嫖娼的行为可被处以 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较轻,则可能面临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外,对于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行为,也将受到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综合以上信息,北京嫖娼的拘留期限一般为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同时可能会附加罚款。具体拘留期限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有所调整,例如涉及金额的大小、行为的严重程度等因素。
建议在涉及此类行为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免受到更严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