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生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贩毒:
涉及非法买卖、运输、携带、使用毒品等行为。
卖淫:
涉及提供性服务或性交易等行为。
盗砍盗伐:
非法砍伐、盗伐林木等行为。
非法经营:
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如烟草、外汇、出版物、药品等。
开赌场:
非法开设、经营赌场,提供赌博服务。
制售有毒有害食品:
如生产、销售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
贩卖人口:
非法买卖、运输、拐卖人口。
盗窃倒卖文物:
非法盗窃、倒卖文物。
非法经营特许或限制买卖物品:
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买卖进出口许可证、原产地证明等:
未经许可私自买卖相关经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
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未经批准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如非法经营违禁的非食品原料、私设生猪屠宰厂、通过信息网络提供有偿删除信息服务等。
这些行为不仅违反法律法规,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还对社会和公众利益造成极大危害。建议相关个人和企业遵守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