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宅过户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继承过户
操作步骤:
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
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所需材料:
死亡证明。
房屋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户口本或能证明亲属关系的证明。
继承人的身份证。
遗嘱(如果有)。
赠与过户
操作步骤:
获得村委会的同意。
房子和宅基地使用权打包赠与,不能分开。
受赠人最好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一户一宅”政策。
注意事项:
赠与前需确保符合相关政策和法规。
转让过户
操作步骤:
只能在同一个村集体内部转让,不能跨村转让,更不能卖给城里人。
双方签订买卖合同。
提交相关证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
所需材料:
买卖合同。
双方身份证明。
宅基地使用权证。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具体流程
准备材料
继承过户: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继承权公证、遗嘱(如果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