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主体是指具有某些特定法律身份或从事特定活动的人,他们在不同的法律条文中有着不同的定义和范围。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人员主体及其定义:
盗窃罪的主体
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贪污罪的主体
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
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
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
仅限于公司、企业人员,不包括国家工作人员。
劳动关系主体
员工,包括农民工、雇员、雇工、受雇人、劳工等。
工会,代表劳动者在就业组织和整个社会中的权益。
不得实施涉企行政检查的主体
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
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第三方。
外包的中介机构。
没有取得执法证件的执法辅助人员、网格员、临时工等。
这些主体在不同的法律条文中有着不同的定义和范围,涉及刑事责任、职务行为、劳动关系以及行政执法等多个方面。理解这些主体的定义有助于更好地把握相关法律条文和适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