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具有以下性质:
金额性:
股份的金额性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被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这反映了股份是一定价值的体现,并且可以用货币进行度量。
平等性:
股份的平等性意味着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股东持有的股份不论其数量多少,其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
不可分性:
股份的不可分性是指股份是公司资本最基本的构成单位,每个股份不可再分。这一性质决定了股份作为公司资本的最小均等单位。
可转让性:
股份的可转让性是指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这一性质使得股份的持有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买卖或转让其股份。
这些性质共同构成了股份的基本特征,体现了股份作为股份有限公司资本构成的基本单位和股东权利义务的法律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