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葬证明通常由民政部门出具。以下是获取土葬证明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正常死亡情况
如果遗体需要土葬,必须到当地民政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
对于无法从医院获得死亡证明的,需要凭村(居)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然后到民政部门办理土葬证明。
非正常死亡情况
对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的情况,需要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到民政部门办理土葬证明。
特殊情况
根据《中共益阳市委办公室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本地户籍居民去世后均需进行火化,不需开具土葬证明。
对于国家规定可不执行火化的少数民族死亡人员,可到区民宗局开具少数民族身份证明后直接进行土葬。
办理程序
公民死亡后,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所需材料
死者单位人事、劳资或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信。
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书。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户口簿及其复印件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请根据具体情况前往相应的民政部门或派出所办理土葬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