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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在安徽办理离婚手续,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并提供相应的证件和材料。以下是详细的手续说明:

协议离婚手续

申请

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提交相关证件。

提交证件和材料

双方户口证明

双方居民身份证

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离婚协议书

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确保符合离婚条件。

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登记和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手续

起诉

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交离婚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等材料。

法院审理

法院受理后,进行审理,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的,判决离婚。

所需证件和材料

本人证件

户口簿

身份证

结婚证

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其他相关证件

对于现役军人,还需出具军人证件。

对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及华侨、外国人,还需出具相应的通行证、身份证或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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