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徽办理离婚手续,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并提供相应的证件和材料。以下是详细的手续说明:
协议离婚手续
申请
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提交相关证件。
提交证件和材料
双方户口证明
双方居民身份证
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离婚协议书
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确保符合离婚条件。
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登记和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手续
起诉
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交离婚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等材料。
法院审理
法院受理后,进行审理,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的,判决离婚。
所需证件和材料
本人证件
户口簿
身份证
结婚证
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其他相关证件
对于现役军人,还需出具军人证件。
对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及华侨、外国人,还需出具相应的通行证、身份证或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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