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拆除工作通常由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负责。具体负责部门如下:
农村危房拆除
农村危房拆除工作通常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
在乡镇层面,具体工作由乡政府的农房办承担。
城市危房拆除
城市危房拆除工作一般由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负责。
政府临时性组织机构
危房改造作为政府行为,政府会设立临时性的组织机构(如政府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或办公室)来组织实施,这类机构通常设在住建委(城镇)或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农村)。
房屋征收部门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包括危房拆除。
建议
农村危房拆除:建议联系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乡政府的农房办。
城市危房拆除:建议联系当地的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
统一协调:无论农村还是城市,建议先了解当地政府的具体部门设置和职责,然后直接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