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真店的主要禁忌包括:
禁食猪肉:
猪肉及其衍生产品如猪油、培根、火腿等被伊斯兰教视为不洁之物,严格禁止食用。
禁止动物血液:
所有形式的动物血液都不允许食用,因为血液被认为是不洁的。
非正确方式屠宰的动物:
动物必须按照伊斯兰教的屠宰方式(即“哈拉尔”屠宰法)进行屠宰,并且在屠宰过程中要念诵安拉的名字。非伊斯兰教徒屠宰的动物肉不符合清真饮食要求。
自死动物:
自然死亡或因疾病、意外等原因死亡的动物肉也不可食用,因为这可能携带病菌,不符合卫生和健康要求。
食肉猛兽和猛禽:
以其他动物为食的猛兽和猛禽,如狮子、老虎、狼以及鹰、鹫等,其肉也被视为不可食用。
禁止酒精饮料和麻醉性物质:
任何含有酒精的饮料以及其他能够引起精神恍惚或麻醉效果的物质,如毒品,都是严格禁止的。
避免使用外来食品:
尤其是猪肉或其他禁忌食物,以确保食品符合清真饮食规定。
禁止在饭店喝酒和抽烟:
这些行为在清真饭店中是不被允许的。
餐桌礼仪:
餐桌上的饭菜必须吃完,不能挥霍和浪费。
卫生和食品质量:
清真饭店需严格遵守卫生和食品质量标准,使用高质量的食材,违反这些标准也是被忌讳的行为。
共用餐具:
信仰伊斯兰教的回民一般忌讳和避讳与汉民共用餐具,他们在家招待客人时会用专用的茶杯。
避免使用左手:
在递拿物品或付钱时,必须使用右手,左手被认为是不纯洁的。
这些禁忌旨在确保清真食品符合伊斯兰教教法的规定,维护饮食的卫生和清洁。在清真店用餐或购买食品时,遵守这些禁忌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