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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如何判断责任

在交通事故中,判断车辆责任通常遵循以下原则和标准:

过错责任原则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因果关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考虑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

当事人有违章行为,且其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

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责任推定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推定当事人应负某种责任,而不论其是否实际该负某种责任。

具体情形判定

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形,如追尾、变更车道、倒车、闯红灯等,确定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

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通常承担主要责任,非机动车或行人一方承担次要责任。

责任认定程序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认定。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

重新认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通过以上原则和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能够较为准确地判定交通事故中各方的责任,为后续的损害赔偿提供依据。建议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报警并配合交警部门的调查,以便尽快明确责任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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