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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合同怎么签

传真合同的签订方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双方签名盖章

各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名和盖章。

如果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则在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合同确认

完成传真签订后,双方应通过信函邮寄合同给对方,并分别签署非传真的书面合同。

收集并保留其他证据,如信函、电话录音、电子邮件、电话记录单等,以证明双方以传真方式签订了合同。

签订地确定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签订地点,则按照约定确定。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签订地通常是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如果收件人没有主营业地,则为收件人的住所地。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并可以要求签订确认书。

保留原件

尽量保留传真件原件。

完成合同签订后,及时将合同由双方签字确认。

请确保在签订传真合同时遵循上述步骤,以保障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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