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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特殊工种怎么备案

北京特殊工种的备案流程如下:

单位备案

批件备案:单位在审核特殊工种资格时,若发现未备案到市局退休待遇审核库,中心会出具告知书,要求单位进行特殊工种批件备案。备案表格格式如“朝阳-企业特殊工种情况备案表-北京 公司”等,需按工种内容填写,并注明备案起始日期和截止日期。

人员备案

因企业原因未备案或只备了一部分人员,需补充备案。

已全员备案的单位,需对目前仍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进行再次确认和备案。

个人备案

职工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个人档案、养老保险手册等材料到社会保障部门安全员处办理登记备案。国有企业由企业负责登记,已关停破产的原国有企业特殊工种岗位职工需前往登记备案办理部门办理。

提交材料

企业需准备员工的个人档案、工作证明、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材料。

填写相关退休备案表格,并提交至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备案。备案材料包括特殊工种明录、实际用工人数、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姓名及从业时间等信息。

审核与反馈

社保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给予备案确认,并告知单位相关退休待遇和发放方式。

其他要求

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在社会保障部门安全员处备案。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到安监站办理备案手续。

建议:

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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