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沙体制通常指的是《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也被称为《华沙公约》,以及随后的一系列修订补充文件。这个体系的主要目的是调整不同国家之间或不同航空运输承运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国际航空运输的顺畅进行。
华沙体制适用于以下情况:
航空器的始发地和目的地位于两个不同的国家;
在一个国家内,但在另一国家有一约定的经停点的运输;
国际航空运输的国际航班的国内段同样适用于华沙体制。
华沙体制中,空运单本身不是运输合同,而是由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统一设计,全世界会员航空公司一致采用,非会员航空公司也比照IATA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