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居住证持有者可以享受以下用处和便利:
基本公共服务
教育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
公共卫生服务
生育健康服务
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社会保险服务
住房保障服务
人才优待服务
老年人、残疾人优待服务
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便利服务
办理出入境证件
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机动车登记及其他登记业务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审或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执业资格登记
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生育证明材料
国家和地方规定中其他的优惠政策
积分入学
居住证是厦门积分入学的基本条件,持有居住证的积分可以用于入学,具体算法为:父(母)一方(主申请方)在厦门市居住累计每满一年(365天)积2分,不足1年的,按照实际天数/365天*2分计算得分,满分24分
落户
持有厦门市有效居住证且连续满5周年(期间间断累计不超过90天)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落户厦门
其他权益
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和失业登记、创业服务、职业培训信息和就业信息查询等服务
在厦门就业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职业资格考试和职业技能鉴定
凭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居住满6个月65岁以上的高血压患者和糖尿病患者享受相应的健康管理服务
随居住证持有人居住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免费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享受相应的儿童保健服务
育龄夫妻在居住地可以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依法享受生育奖励、优待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可在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在厦门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本省户籍流动人口,可以申办出入境证件
本省户籍的流动人口可以在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直接申办边境通行证
参与用人单位或居住地社会事务管理
符合厦门市落户条件的,可以申请登记为本市常住户口
依法享受的其他权益和公共服务
综上所述,厦门居住证不仅提供了全面的基本公共服务,还带来了许多生活便利,对于在厦门居住和工作的人来说,持有居住证可以享受到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待遇和更多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