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形式指的是以文字形式记录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它可以包括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如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书面形式可以分为一般书面形式和特殊书面形式。一般书面形式是指用普通文字形式进行意思表示,如书面合同、授权委托书、书信和电报等。特殊书面形式则除了普通文字形式外,还须履行法律规定的其他形式,如公证、鉴证、审核、登记等。
书面形式的主要优点包括:
1. 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有据可查。
2. 便于预防和处理纠纷。
3. 有助于明确合同条款,减少误解。
4. 在发生争议时,易于提供证据,便于分清责任。
5. 对于某些法律行为,如设立抵押权,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