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处理假货的机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法律处罚
销售假冒商品: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生产、销售假药罪: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政处罚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于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民事赔偿
消费者维权:消费者如果买到假货,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要求卖家承担双倍赔偿责任。消费者应当保留好购买凭证,如果有必要也可以向有关机构申请做商品质量鉴定,鉴定费用最后应由卖家承担。此外,消费者还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向公安机关举报卖家售假行为。
举报与投诉
消费者委员会: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委员会作出投诉,消费者委员会会协助解决消费纠纷。
警方:消费者如果不知道投诉电话,可以寻求香港警察的帮助,警察会提供投诉电话或其他相关建议。
证据收集
购买凭证:保留收据、发票或电子交易记录。
商品照片或视频:记录商品的详细信息、标签、包装等。
第三方报告:如果可能,收集其他消费者的类似投诉或证明商品为假货的第三方报告。
综上所述,香港对假货的处理较为严格,涉及刑事责任、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等多方面。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当提高警惕,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发现假货后能够及时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