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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跨国收养

跨国收养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以下是跨国收养的基本步骤:

递交申请

外国收养人通过其所在国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向中国收养中心递交收养申请和必要的证明文件。

必需的文件通常包括:跨国收养申请书、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职业和经济收入证明、健康检查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家庭情况报告、收养人所在国主管机关同意跨国收养的证明等。

受理登记

中国收养中心在收到完整的申请材料并确认支付了服务费后,进行受理登记,并通知外国政府或收养组织。

审核选配

中国收养中心审核外国收养人的资格,并参考其意愿选择合适的被收养人。

将被收养人的信息转交给外国政府和收养人,征求意见。

签发通知

外国政府和收养人同意接受推荐的被收养人后,中国收养中心签发《来华收养子女通知书》,并通过外国政府或收养组织转交给收养人。

亲自来华

外国收养人收到通知书后,夫妻双方需持原件亲自来华,在被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办理登记

在办理登记时,收养人应填写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登记申请书,并提交书面收养协议、中国收养中心签发的通知书原件、身份证明和照片等材料。

民政部门审查无误后,颁发《收养登记证》并出具《跨国收养合格证明》,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以上步骤概述了跨国收养的主要流程,实际执行时可能因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在开始跨国收养程序之前,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收养组织以获得详细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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